文档介绍:,我国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此问题却只有不到二十年时间,至今仍存在诸多争议,对这一制度做进一步的研究便非常必要,本文选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这一最为活跃的人法性因素作为研究对第一部分概括地论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国立法情况、各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的规定及学者的看法,并对“一元论”、“二元论”及“三元论”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成员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的存在价值,论述了本文对“三元论”的选择理第二部分对成员权的含义、性质特征及内容等基础理论进行了论述,对物权下的权利说与物权下的权能说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二者的合理之处与缺陷所在,并提出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更倾向于法人财产的构造,因为建筑物是独立的,是不可分割的,在整幢建筑物面前,个人只能通过成员权来行使自己对建筑物的权利。此中没有个人所有权与成员权的对立,成员权即是区分所有人对公共部分行使权利的全部。第三部分论述了成员权的行使即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这~与现实结合紧密的问题,指出当前的物业管理应以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予以规范,我国目前应采取非管理团第四部分对于非管理团队模式框架下的管理组织即区分所有人会议及区分所有人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二者的关系做了较为深入的阐述,比较了外国立法例及我国立法现状,提出了目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关链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成员权管理团体象,分四部分展开论述:队模式。由。,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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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签名::砬压生导师签名:——日原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本人完全了解山东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山东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C苈畚脑诮饷芎笥ψ袷卮斯娑承担。日期:·
言引随着提高,房地产买卖及物业管理纠纷日益增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问题无论在理论与实务方面都到了必须认真面对并迅速统一认识的时候。针对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立法中的缺位,结合目前正在审议中的我国《物权法草案》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仍存在进一步研究空间的境况,特别是对于成员权这一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中最为活跃的人法性因素的探讨仍显不足的现状,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及理论研究成果,试图对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员权的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以期求得较好的成员权理论构造方案,作为酝酿中的物权法无法回避的一个重点问题的一份建言。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一部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条,之后,年‘意大利民法典》第酰辍咸蜒烂穹ǖ洹返酰民法典》第酰@昝穹ā⒉ɡ昝穹ā臀昝穹ā⒙蘼砟但各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甚为简陋,多为一、二十条文。单独制定特别法,意大利民法典增加建筑物共有一节,许多国家还根据本国的发展情况,产共有之法律》植闼腥ǚā罚毡曛贫ā泄亟ㄖ锴炙械戎有关国家现行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的法律是: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日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碌乩炙腥ǚā贰⒌鹿赜诰幼∷腥ḿ凹绦住权的法律》虺谱≌腥ǚ、美国‘公寓大厦所有权创设之形态法》、英国‘住宅法》、意大利、瑞士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建筑物共有的内容。我国香港地区制定‘多层大厦炙腥ㄈ肆阜ㄍ条例》,台湾地区民法典第酢⒌条及‘公寓大厦及社区安全管理办法》‘土地登记规则》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分别作出规定。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住宅商品房制度的推进,城镇居民购买多层高层建筑物,单元楼房情形大量出现,由此开始对此制度的研究。建设部年月发布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只对建筑物色,但基本内容大体相同,大都规定了诸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成立和消灭,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的界定,区分所有人的权利,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等内容。一、国内外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情况最早以法典形式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予以规定的是年《法国民法典》第年《日本民法典》第酰辍靼嘌烂穹ǖ洹返条、年鹗亚年民法及乌拉圭、魁北克、秘鲁民法等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予以立法确认,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发生了严重的住宅危机,为解决广大市民的居住问题,各国政府将目标投向高层或多层建筑物的兴建上,对此,各国原有民法典的简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