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调控收入分配有何标尺收入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员收入差距扩大。从政府角度来说,以必须的调整、控制和规范手段介入收入分配、再分配,遏制收入差距悬殊,是应尽之责,但需要对收入差距作出正确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实施调整政策。慨而言之,应激励的收入差距还需要有所激励;正当的收入差异应尽可能容忍;不规范的收入差异要调控抑制;不正当的收入差异则应大力消除。
简析七种收入的差异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员收入差距大的原因,最少要作出以下七个层次或七个方面的分析、区分。
第一是源于老实劳动中努力程度和辛劳程度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异。在传统体制平均主义大锅饭环境中,“干好干坏一个样”,那是养懒人的机制和体制,收入差异小,但生产力也得不到解放。改革开放以后,总体的“勤劳”程度提升了,但“勤劳人”和“懒人”的相对差异依然存在,新的体制和机制使“懒人”和“勤劳人”的收入差异显著扩大,这种以公正为前提,源自努力程度、辛劳程度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异,或说作为收入差异中的一个主要组成原因,在社会生活中必定出现。
第二是源于各人禀赋和能力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异。社会组员间必定有禀赋和聪慧才智方面的一定差异,在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竞争环境下,先天禀赋和基于其它原因在后天综合发展起来的聪慧才智,结合组成各人各不相同的能力、才能。客观存在的这种差异必定带来各人收入水平上的差异。部分特殊的、稀缺的能力和才能,如企业家才能、科技人员创新才能,也包含文体明星的特殊技能等,一旦在市场中详细化为竞争力,则相关收入差异的扩大,比“努力程度”带来的差异往往要高出很多倍。只要权利、机会和竞争过程是公正的,这种在竞争中形成的高收入应无可厚非。
第三是源于要素占有的状态,水平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异。因为种种客观原因(如继承关系),每一个详细社会组员在资金、不动产、乃至家族关联、社会人脉等方面(这些全部可归于广义的“生产要素”范围),必定是有所差异的,而由此带来的收入(如利息、房租、和经营活动中的主要信息、正确指导和劝戒等促成的收益)高低不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有可能形成一定的传承和“自我叠加”的关系。权利、过程和规则是否公正,是我们判定这方面收入正当、合理是否的关键依据。
第四是源于机遇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异。比较经典的是市场态势变动不居,不一样的人做一样的事,能够纯粹因为时点不一样(当然实际生活中也会伴随其它方面可能的种种不一样)而结果大相径庭,甚至“好运”的好到一夜暴富,“坏运”的坏到血本无归,这里面机遇的原因也是不可否认的,在市场经济的一些场所,其作用还十分显著。权利、过程和规则的公正,也是在这方面应掌握的关键所在。
第五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一些不够合理的“明规则”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差异。有些由体制造成的垄断原因和制度安排原因,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强烈地影响社会组员的收入水平的高低。比如通常垄断行业职员的收入显著高于非垄断行业,又比如公职人员收入水平和组织安排的详细位置关系极大。这中间的规则即使是“对内一致”的,对社会其它群体也已经有不少显著的“不公”问题,需要切实地重视和改善。
第六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中已实际形成而不被追究,或临时不被追究的“潜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差异。这大致相当于通常大家所说的“灰色收入”,现实存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