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按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在提高就业质量、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收入水平上要有新举措,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上要有新进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要有新成效,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统筹城乡就业管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分解就业目标任务,健全责任制,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7万人,在扩大就业规模和增强就业稳定性上下工夫。
(二)全面实施《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全面实施《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建立完善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新增就业岗位预测评估和考核制度,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和就业服务对接工作。建立各级就业资金投入配套考核机制,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对省级创业型城市(县)进行评估验收。积极扶持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加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实施“3万人创业扶持计划”,创新小额贷款运行模式,扩大小额贷款规模,重点推动落实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总数达到100个以上,选树创业先进典型,奖励创业带动就业突出贡献人员,确保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
(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技能提升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支持创业,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培训,培训农村“两后生”10万人,培训创业者3万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劳动者按需培训、适岗培训,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对培训的监管考核,实行实名制管理,培训补贴要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高危行业,要实行就业准入制,先培训后就业。加强企业在职培训,加强对企业职工培训费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建立培训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培训资金财务审计,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效益。开展百家示范职业培训机构创建活动,建立职业培训机构淘汰机制。推进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落实。
(五)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就业见习计划”,统筹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和面向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结合城镇化推进,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引导和帮助进城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转为市民、融入城市。抓好农村转移示范县创建活动,巩固基础,扩大规模,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深化省际劳务合作,打造优质劳务品牌,在转移规模、稳定就业和有序转市民方面取得新成效。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保持适度规模,确保这个弱势群体的就业权益保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
(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及基层平台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继续组织好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山西太原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专项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打造“就业e社区”。
(七)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制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市场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八)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实现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化、规范化,按月对就业工作主要指标完成、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失业动态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扩大失业动态监测面,调整监测样本,提升监测质量。
(九)不断优化就业环境。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就业机会平等、基本劳动权益公平、重视人文关怀的区域市场环境和企业用工环境,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二、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提高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
(十)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居保、新农保、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655万、85万、1416万、1066万、400万、519万、44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