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第一节认证认可制度一、“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1986中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认证的定义是“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其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指对产品、工艺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认证机构可以是政府职能部门机构,也可以是民间机构、组织。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认证按认证的对象可分为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三种类型。(1)产品认证产品认证针对的是产品生产的保证能力及产品符合标准、法规情况的评价。产品认证按认证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等目的而设立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监委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以后,才能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自愿性产品认证是为满足市场经济活动有关方面的需求,委托人自愿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的合格评定活动,范围比较宽泛。国内已经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包括国家推行的环境标志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饲料产品认证等。另外,还有一些认证机构自行推行的认证形式,如安全饮品、葡萄酒认证等。产品认证按认证的目的分,还可分为安全认证、品质认证、节能认证、节水认证等。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2)服务认证服务认证不同于服务业的体系认证,服务是一种无形的特殊产品,服务认证是认证机构按照一定程序规则证明服务符合相关的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3)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认证就是针对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情况的符合性评价,是以各种管理体系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例如:以ISO9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ISO14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GB/T28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P)等。,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或质量体系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因此质量认证也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服务),认证的依据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获准后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获准后颁发具有认证标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但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两种。依据标准中的性能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合格认证;依据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安全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安全认证。安全认证在中国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认证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强制执行的认证。凡属强制性认证范围的产品,一般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认证资格,并在出厂合格的产品上或其包装上使用认证机构发给特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准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机构一般为国家行政职能部门。认可通常分为对各类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和对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认可。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二、,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经历了民间自发认证、国家法规认证、国际统一认证标准、国际互认4个阶段:自20世纪下半叶开始,在工业化国家率先开展起来一种由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所支配的第三方,用公正、科学的方法对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进行评价、监督以正确指导公众购买,保证公众基本利益的活动。食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1903年,英国出现以英国权威标准为依据对英国铁轨进行的认证活动,并授予风筝标志,开创了认证制度的先河。后来,一些工业化国家逐渐建立起以本国法规标准为依据,仅对在本国市场上流通的本国产品进行认证的制度。二战以后,认证得以迅速发展。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部分国家开始推行质量认证,或为保护消费安全推行安全认证。另一方面,各国认识到不同的认证制度对国际贸易将造成技术壁垒,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积极推动各国建立一致的认证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