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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 仅供参考, 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XXX 中心、 XX 综合商社双方出资设立 XX 有限公司,特于 200X 年 XX 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北里乙 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水泥、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 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饲料及原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及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橡胶与橡胶制品的销售; 汽车维修; 物业管理; 室内外装饰装修; 服装、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 综合商社出资额 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货币 XXXX 中心出资总额 560 万,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 实物出资 70 万元,货币出资 490 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 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 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7人,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年, 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