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客户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临床产品代理协议甲方: 焦作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郑州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时间: 2011 年月日签约地点:郑州市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规格及包装二、合作方式: 乙方在地区医院代理销售甲方以上品种。三、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成品。 2、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提供产品生产批文、物价批文、质量标准等,并为其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3、提供每批成品检验报告单。 4、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委托书等,所有文件需加盖红章。 5、甲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 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货及市内费用自理。 6、甲方保证按现行质量标准执行, 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 若甲方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7、乙方在合同签定三个月内没有开发的医院, 甲方有权直接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二)乙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合作产品在区域内医院代理销售。 2、市场保证金元人民币,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款收据。 3、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明材料, 并为其真实性负责。 4、一次性提货超出 50 件,乙方需提前 30 天书面下采购计划, 30 天内甲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 5、销售任务产品名称规格及包装首批提货量年任务件件 6、结算及奖励: 产品名称规格及包装年任务结算价件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之内须提货并交纳保证金,超出十天不提货或不交纳保证金, 此合同无效。完成年任务, 一次性按销售总额返利 10% 。(按 12 个月计算,多出时间按到期时的具体月份折算) 7、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范围内,合法销售产品。 8、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或因产品滞销不做及时调整, 造成库存时间过长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作废、过期或返工, 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需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在收货 5 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10、对由于交通运输等原因造成产品破损、受潮、遗失等质量问题, 乙方凭运输单位证明,甲方负责在 15 天内完成换货、补货手续。 11、甲方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医院, 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提供相关销售手续、配送手续及配送产品。四、付款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乙方的客户的业务款项需汇至甲方帐户,甲方收到款项后结清双方往来款项,余款须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与年度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周期一致;合同到期后,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 2、合同变更: 由双方委托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在一个月内结清财务手续。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2、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 无故取消乙方代理权, 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3、双方区域市场保护问题按甲方制订的“冲货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 4、乙方不能按月完成销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