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南京大学敬文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用房.doc

格式:doc   页数:5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南京大学敬文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用房.doc

上传人:tiros009 2014/7/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南京大学敬文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用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京大学敬文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用房
借用条例(试行)
为规范我校南京大学敬文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用房的使用,进一步服务于我校学生组织各项活动的展开,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参照《南京大学敬文学生活动中心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及《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由校团委秘书处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注册社团等正规学生组织。不允许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也不得用于任何私人用途。所有场所严禁举办任何经营性、盈利性活动。
一、学生社团活动用房(以下简称“活动用房”)日常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的10:00-21:30,具体房间清单见附件1。周末不处理借用申请,如需周末借用请于工作日提交申请,并提前联系秘书处开门(秘书处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4:00-17:00、18:30-21:30)。
二、活动用房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各学生组织需提前向校团委分管老师提交社团用房申请(附件2),社团需提前获得指导老师许可,后持审批表至大活412办公室由校团委秘书处根据活动内容、人数及使用时间等情况安排相应房间。完成以上手续后,由秘书处值班人员根据借用登记时间开门。如需长期例行占用某时段,须在审批表上
“借用时间”一栏写明。
三、为保证活动用房得到公平、有效使用,凡已进行借用登记的社团,若在借用时间开始三十分钟内未到达活动用房,团委秘书处有权将该用房重新借出。
四、各学生组织须保持活动用房内墙壁、地面的清洁卫生,不允许在墙壁和地面粘贴任何宣传装饰品。使用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严禁吸烟。
五、借用方须爱护活动用房内设施、设备及物品。房间使用结束后,秘书处值班人员将对房内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财产无误、房间无人、门窗上锁后,社团方可离开。若出现损坏情况,相关责任人须照价赔偿。
六、活动用房钥匙由秘书处统一保管,任何团体和个人无权拥有钥匙,且不得私自配钥匙。
七、除储藏室以外,所有活动用房不得储藏社团公共用品或私人用品,以防遗失。在未与秘书处协商帮助保管的情况下,发生社团物品损坏与丢失情况,校团委不予负责。
八、秘书处对社团使用活动用房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社团在借用活动用房过程中如有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经秘书处核实,校团委将停止其本学期借用社团用房资格。
九、本条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校团委秘书处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本管理条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