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EHS法律法规
主讲:冯建新(Feng Jia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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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提纲
一、 ISO14001、GB/T28001标准哪些条款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关?
二、中国EHS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三、宪法的EHS要求
四、EHS法律
五、EHS行政法规
六、EHS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七、EHS其他要求——国际标准、客户要求
八、逐渐增强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意识
九、企业应符合的环境、卫生条件
十、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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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SO14001、GB/T28001标准哪些条款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关?
ISO14001标准提出的与法律法规有关的要求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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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EHS法体系构成
EHS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EHS基本法
专项法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国际公约
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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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EHS法体系?
E——环境保护法体系,指的是调整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HS——职业健康安全法体系,是指调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劳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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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的EHS要求
宪法第9条: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26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宪法第48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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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3章107条
——关于劳动安全卫生
52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3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57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规定
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64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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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 7章97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6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7条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8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9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