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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层住宅及公建使用剪刀梯改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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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层住宅及公建使用剪刀梯改版(1).doc

上传人:lu2yuwb 2021/4/24 文件大小:2.2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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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层住宅及公建使用剪刀梯改版(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在高层住宅及公建使用剪刀梯改版(1)
关于塔式高层住宅及公建设置剪刀楼梯、
合用前室及其他事项的规定(讨论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疏散系统的设计,合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结合目前审查工作中出现的消防设计问题,对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必要的补充。
一、18层以上的塔式高层住宅可设置使用剪刀楼梯,除满足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正常情况下,两座楼梯间或合用前室应设有外窗,且外窗应设在火灾扑救场地一侧,以满足外部救援需要,同时应分别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剪刀楼梯设置一个前室时,其内部电缆井、管道井、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井壁上检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每层应用不燃材料进行封堵。
消防电梯、普通电梯与剪刀楼梯合用前室时,其合用前室内的电梯均应满足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消火栓与移动式灭火设施应统一设置,采用组合式消防柜,安装方式宜为暗装,以满足疏散宽度的要求,并应有明确的标识,设置在合适、醒目的位置。
前室及走道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感温、感烟两种信号)设施。
住宅每层户数超过6户,或最远户门距楼梯间门大于10米时,必须采用双向疏散
的方式通向两个安全出口。
屋顶楼梯间之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二、塔式高层公共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设置使用剪刀楼梯时,除应满足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塔式高层公共建筑平面布局与塔式高层住宅平面布局相近时,可设置使用剪刀楼梯。应符合以上关于塔式高层住宅建筑的规定要求,并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其它塔式高层公共建筑必须满足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必须采用双向疏散的方式通向两个安全出口。
三、塔式高层住宅建筑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