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前三包”工作方案:门前三包
**县“门前三包”工作方案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依据和及宁府发2021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门前三包”整改攻坚行动,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城市管理长期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确保问题不反弹,长期化抓好“门前三包”落实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责任内容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搜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工作业保洁车内或周围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
污水不乱泼、不乱倒;
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出环境保护要求标准。同时,劝阻她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严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乱扔废弃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2、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阻止她人破坏绿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3、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入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设广告,不违章停放车辆,立即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劝阻她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二、责任范围1、门店经营业主:以经营门店临街面长相对应的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范围。
2、单位:以本单位办公楼院相对应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区域内。
3、责任单位:以划定“三城同创”责任包干区域。
三、责任要求1、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收管理、监督、检验,结合宣传,抓好对商户的摸底调查,主动动员商户学习条例,了解“门前三包”的详细内容和要求,提倡商户主动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立即整改、劝阻或举报。
2、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要求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城管、交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责任包干单位严格根据,督促单位、商户推行好三包义务,加紧全方面推行门前三包工作。
3、对不服从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无理取闹、阻碍实施公务、组成违反治安管理要求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第四十三条和第三十条进行处罚,对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