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关于批准《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沪建建( 98 )第 0088 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要求, 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以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 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推荐性规范, 统一编号 DG/TJ08 ,自 2000 年 10月1 月起实施。该推荐性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 000 年八月六日前言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的增加, 然而对相关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进一步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质量, 根据沪建建( 98) 0088 号文下达的任务, 由上海产、市绿化管理局(原上海园林管理局)组织编制经《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标准共分四章,内容涉及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本标准中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有关分项, 分部工程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标准》( GBJ303-88 )等(统称" 建安标准") 的划分及规定相一致, 为减少重复, 本标准仅对部分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因此,在对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时,应与"建安标准" 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配套使用。本标准可作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园林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的依据。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 如有修改或补充意见, 请寄至上海市制造局路 130 号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科研技术处, 邮编: 20002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伯仁项建光陈惠明何金俭刘生发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办公室 2000 年7月4日·前言·1总则·2一般规定·3绿化工程·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附录 A·附录 B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分部(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附录 C园林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附录 D绿化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附录 E大树移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附录 F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附录 G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附录 H绿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附录 J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附录 K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 为统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有关各方面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建安标准"中有关分项的规定。 .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工程涉及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围。 绿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绿化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分项工程:按施工顺序划人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运动型草坪工程,大树移植工程等; ⑶、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通常均为一个单位工程,在大型的绿化工程中,应以一个或若干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 ⑶、分部工程:应按园林建筑及小品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水电工程等; ⑷、单位工程:以一个单一(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⑸、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的规定; 假山叠石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分项工程:按主要项目划分为混凝土、钢筋、假山叠石、水电工程等; ⑶、单位工程:以一座或一组假山叠石为一个单位工程。表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 砌石,钢结构焊接、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