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1 、依法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政策,自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2 、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举止文明。工作时间不得有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医疗救治过程中相互推诿。 3 、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身权利,不得因民族、宗教、地域、贫富、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 、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公平竞争,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学术造假。 5 、廉洁行医,恪守医疗行业职业道德,不得私自索取、收受患者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收受或参与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个人以各种名义支付的财物及各类娱乐活动。 6 、积极参加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处置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义诊、援外等活动,不得推脱开展公众健康教育的责任。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 、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创新进取,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努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不得推卸管理责任。 2 、遵守国家采购政策,尊重供应商合法权益。不得拒绝院务公开,不得在医疗机构的基础建设、设备采购、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人事管理等工作中谋取私利, 不得违规基建、装备大型医用设备, 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不得影响公平招标采购。 3 、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公平竞争,鼓励学术创新,尊重人才,不得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行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医师行为规范 1 、文明行医,救死扶伤,尊重生命,不得拒绝或拖延任何急救处置。 2 、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任务,合理检查、用药、治疗, 因病施治。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和用药指南, 不得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资料; 不得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不得违规使用毒麻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不得随意扩大诊疗范围, 不得过度医疗, 不得误导或夸大病情。 3、恪守职业操守, 廉洁从医, 不得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不得倒卖挂号,不得从患者身上非法谋利。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1 、严格执行《护士条例》,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 2、做好护理工作, 在执业活动中,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 认真书写、管理护理病历, 不得伪造、隐匿、修改、销毁护理病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