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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镇卫生院介绍.docx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1/4/27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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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龙镇卫生院介绍

  城口县健康扶贫托底救助工作介绍一、实施对象全县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二、关键目标在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基础上,建立健康扶贫托底救助机制,确保建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自付百分比不超出10%,慢性病、重大疾病门诊自付百分比不超出20%。
  三、详细方法一住院救助。
  贫困人口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分医保目录,经基础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救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后,对自付百分比超出10%的部分实施健康扶贫托底救助。
  二门诊救助。
  贫困人口因慢性病、重大疾病以社保部门认定为准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对症诊疗费用,经基础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救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后,对自付百分比超出20%的部分实施健康扶贫托底救助。因行动不便或其它特殊原因没有按社保要求办理特殊病种就医卡的,但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疗证实的参考实施。
  三特殊救助。
  经健康扶贫托底救助后剩下自付医疗费用仍较高的贫困患者,确因家庭困难仍无力负担部分,实施特殊救助,对单次就医自付费用超出10000元的再按50%百分比救助。
  四、详细救助步骤建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严格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实施,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标准。建卡贫困人口患病后首先到辖区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复杂,当地医疗机构无法诊治须严格实施转诊制度,对自行到县外就诊的不享受托底政策。
  一县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贫困人口持身份证、社保卡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基础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救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健康扶贫托底救助出院时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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