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火灾隐患整改排查整改行动方案.docx

格式:docx   大小:16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火灾隐患整改排查整改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21/4/28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火灾隐患整改排查整改行动方案.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火灾隐患整改排查整改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收近期省外重大火灾事故,全方面落实落实公安部有关认真吸收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专题行动的通知、省消防总队有关下发
  各县要充足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的主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
  各县要集中力量关键整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立案抽查不合格私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完工验收立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验合格私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含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私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立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立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现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觉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果断依法督促整改。凡发觉公众聚集场所采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给予查封;凡发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有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给予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有防火灭火功效的,一律给予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果断责令更正,拒不更正的,一律将障碍物给予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各县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专题行动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主动推广经典经验做法,建立长期有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改列入年底考评内容。各县的工作总结汇报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改范围
  城镇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未审未验未立案建筑工程。
  排查整改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实施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职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情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它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和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和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施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