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建设计 — 洁净厂房设计范例GBJ73-84
第一章 总则
 
主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产业部
批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筹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5年6月1日
关于宣布《洁净厂房设计范例》的通知
计标〔1984〕2483号
凭据原国度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电子产业部会同有关部分配合体例的《洁净厂房设计范例》,已经有关部分会审。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范例》GBJ73—84为国度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范例由电子产业部治理,其具体解释等事情,由电子产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卖力。
国度筹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
体例说明
本范例是凭据原国度根本建立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卖力主编的。具体由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机器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航空产业部第四筹划设计研究院、电子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武器产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产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航天产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化工部第六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修建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修建工程学院等单位配合体例而成。
在体例历程中,范例体例组进行了遍及的视察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洁净厂房建立和使用的实践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须要的科学试验研究事情,并遍及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分审查定稿。
本范例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的内容有:总则、空气洁净度品级、总体设计、修建、空气净化、给水排水、产业气体管道、电气等。
鉴于本范例系初次体例,执行历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发明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产业部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度的有关目标政策,做到技能先进、经济公道、宁静适用、确保质量,切合节约能源和情况掩护的要求。
本范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东西的生物洁净室。本范例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修建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在利用原有修建进行洁净技能改革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凭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实利用已有的技能设施。
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治理、查验测试和宁静运行创造须要的条件。
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范例执行外,尚应切合现行的国度标准、范例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空气洁净度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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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洁净度品级
品级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5微米尘粒数
100级
<35×100()
 
1000级
<35×1000(35)
<250()
10000级
<35×10000(350)
≤2500()
100000级
<35×100000(3500)
<25000(25)
注:对付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品级的查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切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 总体设计
第一节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摆设
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凭据下列要求并经技能经济方案比力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情况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场、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滋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摆设在厂区内情况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对付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情况振动值进行阐发比力。
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