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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列车上的谋杀案》观后感.doc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4/7/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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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东方列车上的谋杀案》观后感

《东方列车上的谋杀案》——这确实是一部很有内涵的电影,看了让人纠结不已。或许有时理智和情感的选择,永远都是最难做的那一道题。如果你选择了用理智来处理,你会觉得,感情上面好像有点过不去耶,因为这十二个人除掉了一个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的人,他们这么做是不无道理的,但是却要生硬理智地追究他们的责任,把善良的人送进监狱。处事圆滑者甚至还会用“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谚语来说服你,告诉你在特殊情况下做人要懂得变通。但是如果你跟从了情感的选择,选择让这件事情悄悄地过去,像主人公波格那样选择默默离开的话,你会又想,这样做,有没有不对的地方呢?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了吗?如果放任了他们的行为就相当于承认了这样做的合理性,如果社会上的人个个都像他们那样代替司法机关的职能去“执法”,那这个社会还有秩序可言吗?!那法律的意义不相当于被虚化了吗?其实这最终归结于一个问题——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到底哪一个更应该被遵守?
回归分析影片的一开始,波洛本来是以一个坚定“法律正义”的信仰者出现的,他毫不留情地揭穿上尉的谎言,导致上尉***,上尉的士兵认为这不公正,辩解说上尉是一个好人,波洛冷冰冰反问,损害法律难道就是公正的吗?当他看到出轨的女子受到石刑的处罚时淡定冷漠,后来也只是口气生硬地告诫玛丽,“Justice is often upsetting to witness”见证公正有时是让人不快的。因为他知道,妇女既然明知道离经叛道是会有如此下场,她仍然去做了,那么就不能埋怨石刑的残忍。但是影片最后,波洛选择了,最后在面对警方的那一刻,交出那件少了一粒纽扣的列车员服而不是残忍地揭露犯罪事实。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波洛虽然是一个侦探,但他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不忍十二个善良的人儿,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波洛的内心依旧是十分十分挣扎的。这从他紧绷着嘴唇,双眼通红,一个人走在漫天大雪中,双手颤抖着紧握念珠和十字架可以深刻地感受到他当时的纠结与挣扎。但那十二个“履行了正义”的人儿呢?是不是就为呼出了一口恶气而高兴呢?不是的。他们曾以为行使了正义便能使生命都归于完整了,但他们惩罚了凶手之后,生命却依然残缺,也许这就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受惩罚的岂止是她一人,这些善良的人们经历了这件事以后便再难寻求心灵上的平静了。这十二个人一生都将背负着卡塞梯之死。
那么,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到底哪一个更应该被遵守呢?虽然按照我们传统的观点,雷切特是个挨千刀的人,他被杀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是这又引出一个问题:难道私刑就是应当被允许的么?十二个人捅了十二刀捅死了一个人,哪怕这个人罪有应得,但是也无法改变这种行为的本质的——就是他们没有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来寻求解决。这十二个人兼任了陪审团和执行者的双重角色,就是兼任审判和监督。这就是私刑的最大危害——破坏了分权原则,夸张点可以说是动摇了西方民主政治的根基。孟德斯鸠说,一个人既是立法者又是审判者,他就掌握了暴政的力量。那么同理,当一个人既是法官又是行刑手,且奉行自己的法,那草菅人命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依照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审理的被告人不应该入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就不能为罪,被说成
“该死”的人,并不一定,就非要以死来谢民愤。如果我们甚至没有经过正当程序的审理,仅经自己判断就说一个人有罪,并用私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