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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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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广东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原则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college student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program,以下简称STCP)立项原则为“四个注重”: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课题实效。
二、立项范围与内容
STCP立项课题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2.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经费以教师的经费为主);
4.为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5.社会调研项目;
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每个人不得交叉申报。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或者中期检查成绩优异者,可以再次申请或追加经费。未完成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的课题应当由1~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四、组织领导
1.学校设立STCP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项目的规划、评审和监督检查。
2.各学院设立院级STCP管理办公室,院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推荐、项目的过程管理。
五、项目申报
1.每学期初申报,每年资助100项。
2.申请者须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学院STCP管理办公室。
3.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和评选,按指标报校STCP管理办公室。
4.校STCP管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结果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5.评审组审定主要着重以下几点: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并完成;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是否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设备、人员及经费是否保证项目完成需要。
六、项目经费与经费支出
1.设立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college student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fund,简称STCF),每年拨专款15万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STCP)。
2.立项的资助额度为:一般资助1000-1500元/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必须经学校审批。经费划入学院专用帐户,由学院负责管理。
3.立项属于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时,应从相应科研经费中至少配套等额经费。
4.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1)科研业务费,主要指测试、分析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调研费等;(2)实验材料费,主要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3)其他费用。
5.课题经费报批以课题为核算单位,原则上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销费用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50%;第二次审批在当年年底前课题结题审查合格后进行。未能按期结项或结项达不到要求者,剩余的经费不再审批,并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6.课题负责人凭实际使用经费的正式发票,经指导教师和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
七、项目管理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TCF)资助的课题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完成的,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院STCP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校STCP管理办公室批准。所有毕业班的同学申报的课题必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
2.院STCP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主要内容有:科研计划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状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确因主观原因造成课题进展不力的,责令限期改进,必要时暂停使用课题经费,直至撤销其课题,并
追回其使用经费。
3.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课题负责人因故或不宜继续主持课题的,由所在学院STCP管理办公室提出变更意见,并经校STCP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
4.课题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者,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