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阳豫鑫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信阳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关于信阳豫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向 L 以下简
称乙方)进行石灰石的独家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采购数量:我公司每年向乙方采购不少于 40万吨石灰 石,交货时间及数量:2009年11月—日至201_年—月—日,均衡发 货,平均每月采购3000吨,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无杂质、无杂物、无结块。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由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自行装运,由乙
方免费提供铲车等装车工具。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供货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石灰石独家采购
商将享受独家采购权利,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石灰石转卖给 第三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 损失。
第五条 价格约定:石灰石每吨—元,由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
发票,此价格为合同锁定价格,合同期内(5年)价格不变。
第六条 乙方应全力保证供应每年40万吨的甲方采购量,如果
乙方达不到每年 40 万吨的石灰石供应量,甲方将按照每吨 100 元的
价格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按照合同每吨 100 元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
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买受人所
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信阳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