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国务院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 号)。根据文件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 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 3 篇第 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 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 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 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 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 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 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 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 第八行“血清 ALT 高于参考值上限1 倍以上”修订为“血清 ALT 超过参考值上限 2 倍以上”。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 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 ”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 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实施细则”中 第4)第( 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实施细则”中 第4)第( 20) 第五行“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修订为“预激综合征等”。八、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实施细则”中 “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 IFG ) 的界限值修订为 - ”修订为“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 IFG ) 的界限值修订为 -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 3 篇第 7条“关于肝炎”修订内容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 不合格。 条文解释肝脏和人体其他部位一样, 也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有炎症、肿大、疼痛及肝细胞坏死, 表现在肝脏生化检查上就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水平显著升高。引起肝炎的病因很多,临床上最常见的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