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
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2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快广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技人才资源开发进展明显,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逐步改善;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显著加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急需的人才基本得到满足。到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4万人;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以上;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从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出发,立足于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以项目为载体,以业绩为导向,大力培养和吸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2015年,争取累计选聘50名“八桂学者”,培养和吸引5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育5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200-3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争取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各行业各领域自治区“特聘专家”,带动培养5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遴选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继续完善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制度,为院士提供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助手,帮助广西培养一批具有的创新团队和顶级人才。(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
(二)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在推进传统的人才引进模式的同时,通过大力扶持重大科技项目,以企业重大项目为载体,以现有广西研发中心和工程院为平台,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达到的科技人才、国内某一科技领域内的带头人、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的引进力度。从创业资金资助、创业载体支持、住房支持、生活配套服务、医疗卫生保健、学术交流平台等方面出台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在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认定、选拔或重点培养一批新世纪创新拔尖人才。到2015年,培养造就50名左右具有的学科技术带头人;500名左右具有区内先进水平,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优秀人才;2000名左右在各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到骨干作用,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四)实施创新团队培养工程。每年从各行业选拔一批中青年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帮助和引导其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自治区级创新团队。对培养和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其申报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科技攻关项目,自治区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给予适当的支持。到2015年,重点培养和引进30个左右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
(五)实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我区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大批企业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高级研修。以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为牵引,以各种研发平台为载体,系统培养大批产业关键领域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复合型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方面的作用。到2015年,大幅度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适应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推
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激励高技能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增长技能,提高人才成长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养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创新学制,强化职业教育与生产需求的互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