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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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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财会类档案立卷工作规范
为了提高我校财会类档案(以下简称财会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并为考核财会档案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 财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凭证、帐簿、报表等材料,均属财会档案。
高校财会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学校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高校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会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和利用。
财会档案工作应纳入财会部门管理制度,纳入财会工作计划、规划,纳入财会部门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工作的同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档案工作。
努力实现财会档案的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料,为高等学校进行会计监督、分析、决策和制定教育发展计划服务。
要把财会档案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 ,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分配等工作条件上给予保证。
2. 财会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确定的原则
归档的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必须反映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系统。
,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充分考虑财会档案的类型特点。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工资清册等。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归档的重点是会计活动中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类型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上级有关财务的普发的(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
未定稿的文件;
重份文件;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
未生效的合同、协议、单据;
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材料(可作资料保存)
1 财会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与预立卷制度
部门立卷
依据《档案法》及相关的档案法规,我校档案工作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学校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在平时要作好档案的整理,预立卷工作。
、监督和检查。
网上著录是财会管理部门立卷工作的组成部分,可随时进行网上归档。具体见《吉林大学网上著录工作规范》。
预立卷
档案预立卷工作,是我校部门立卷的基础,是部门立卷制度的重要环节。规范学校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学校立卷部门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找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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