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卫生服务疫情处置工作指南
(一)日常管理
1、社康中心要建立辖区传染病防控组织并明确传染病防控负责人;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病例转诊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与疫情报告培训,定期开展传染病管理自查工作。
2、开展社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辖区重点集体单位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工作。
3、按区艾防委的有关要求,开展艾滋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4、储备适量防护服、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和喷雾器等防控物资。
(二)疫情报告
1、报告病种
国家法定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 丙类传染病(10种)。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甲型H1N1流感)、丙类(手足口病)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2、报告程序与方式
社康中心发现甲类传染病(含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病种)和辖区暴发疫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本部和辖区疾控中心,再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院办社康中心发现乙、丙类传染病(含按照乙、丙类管理的其他传染病)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上报至院本部,由院本部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其他社康中心将传染病报告卡传真或邮寄至辖区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负责网络直报。
3、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传真)同时向院本部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再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含按乙、丙类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在24小时内向院本部上报传染病报告卡。非院办社康中心,应在24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三)疫情处置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上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