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0-1. 为了保护台州市路桥区以十里长街为主体的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维护并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各项城市建设,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1-0-2. 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台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996 年《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 年《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分区规划》 199 8年《台州市路桥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0]27 号文件 1-0-3. 本规划是在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台州市政府和路桥区人民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 详细调查历史街区的历史变迁, 综合分析历史街区的历史特色, 深入挖掘历史街区的文化内涵的基础上, 进行编制。 1-0-4.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永跃路,西起镇中路,南至下里桥路,北抵南官河,总面积为 平方公里;规划总体研究范围:东至东环路,西起南官大道与 104 国道,南至下里桥路, 北抵钢铁大道,总面积为 平方公里。 1-0-5. 本规划的解释权归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及台州市路桥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第二章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0-1. 路桥历史迄今约 3000 年,南宋时已形成相当规模,是温黄平原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成为区域性的江南繁华城镇。目前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以“十里长街”为主体的历史街区,主要形成于清末民初。 2-0-2. 在总体性质上,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以传统商业集镇为主要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十里长街地区是目前路桥保存较为完整,具有江南城镇传统格局,水乡风貌特色和文物古迹相对集中,以商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街区,是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 2-0-3. 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上历史古迹比较集中,并能较完整地反映清末民初路桥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2-0-4. 历史街区内,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河流、树木等环境要素基本为历史原物。尤其是以邮电路为界,北段基本维持原有历史风貌,历史建筑及环境保存完好, 具有一定的规模,长度约 950 米;南段虽然一些建筑已遭到变动,但总体街巷格局保持完整,体现出较完好的历史风貌,长度约 950 米。 3-1-1. 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民俗文化、旅游观光为主要职能,具有以十里长街、南官河为主体的地区传统商业文化中心与民俗文化中心特征,是集中体现历史街区、地方民居、传统风貌的特色区域。 3-1-2. 保护规划的中心主题──保护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魅力的、体现历代商贸文化繁荣发展的特色区域、清末及民国年间繁华商业街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 充分挖掘历史街区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台州市路桥现代城区中一处带有浓郁地方文化色彩的历史街区。 3-1-3. 保护规划的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思想,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充分尊重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2 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旧城保护委员会 2002 年 6月规划文本生活延续性。 3-1-4. 保护规划的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协调开发旅游、发展经济与改善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规划。 3-1-5. 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保护, 历史街区各级保护范围划定, 历史街区风貌保护,历史街区空间格局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和历史街区传统文化的继承。 3-1-6. 保护规划的纲领──保护街区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发展旅游事业。 3-1-7. 保护规划的合理定位:弘扬城市传统风貌,烘托繁华商业氛围,形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宜人优雅环境,选择合理开发容量。 3-2-1. 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定;注重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适应城市居民现代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