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某超大型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下册)
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锚杆(梁)网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定。
第3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须熟悉锚杆(梁)网支护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5条锚杆(梁)网支护时必须坚持敲帮问顶,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空顶空帮作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第6条遇到断层、构造时,必须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7条按规定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工作中杜绝三违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掘进监区锚杆(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锚杆支护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不熟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或采用的支护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4条遇到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未立即汇报,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按时参加技能培训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掘进监区锚杆(梁)网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
掘进监区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架棚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架棚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3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必须熟悉架棚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5条架棚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第6条必须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互保工作。
第7条遇到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8条严格执行班组长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架棚安全、质量情况。
第9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10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架棚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不熟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或采用的支护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未做好安全互保工作,造成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7条遇到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未立即汇报,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主要责任。
第18条未按时参加技能培训的,掘进监区架棚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架棚工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20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