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研究——以前置许可设立的公司为研
究对象
姓名:甘璐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经济法学
指导教师:李士萍
20090501
摘要关键词: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的认定,是解决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认定和设立失败后责任承担问题的依据和基础,相关法律规范的缺位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定性的混淆和处理方式的不统一。而对这一问题,各国的理论学说、立法实践都有诸多不统一之处。因此,对设立中的公司法律地位认定的研究意义重大。而对于本文研究的重点,即需要前置许可设立的法人,无论是外国还是我国都鲜少有相关理论研究。需要前置许可设立的企业,其在申请营业执照之时都被要求提供相关许可证或者批文,否则不能登记注册。一般情况下,取得前置许可证,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设备、人员、场所、资金等要求。因此,设立中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采购、租赁、招聘、用工等二系列行为,进而牵扯到众多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如何对设立中的公司的这些交易、借贷、用工行为定性,取决于对设立中的公司法律地位的认定,而这一切,无论对设立中的公司,还是对其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保障,都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的第一部分为前言,介绍了此课题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从设立中的公司的概念及其特征入手,分析设立中的公司的起始点和终结点以及这一特殊实体的特点。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了有关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的理论研究,并以创新的视角对现有理论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分别予以了评价。第四部分重点关注我国的前置许可制度,梳理了我国前置许可制度的发展脉络,对我国现存的前置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梳理,并对其各自的许可要求进行了归纳和统计。最终分析出我国现行前置许可制度的一些问题。第五部分从制度、实践、社会利益三个方面分析了赋予设立过程中的前置许可企业一定法律地位的基础。在前五部分的基础上,第六部分提出了赋予前置许可领域的设立过程中的公司以一定法律地位的立法建议。设立中的公司;公司设立行为;法律地位;前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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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萄利毛学位论文作者签名:雹衲龟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独创性声明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鑫鲞盘茔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墨洼盘堂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吞盗盘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弓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ㄋ得导师签名:签字日期:
第一章前言选题背景民事法律关系中。设立中的公司这个特殊的实体,作为公司成立前的客观存在,虽然只是短暂存在、并最终注定消亡的,但是它却是公司设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的标志在于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而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的设立过程中,尽管公司尚未成立,设立中的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或多或少都会参与到某些组织状态。可以说,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的认定,是解决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认定和设立失败后责任承担问题的依据和基础。然而,对于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即设立中的公司能否在法律上作为一类独立的民事主体,从而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一问题,相应的理论研究和法律规范却不多见。对于需要前置许可的公司,其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更为突出。一般情况下,若要申请前置许可证,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设备、人员、场所、资金等要求。申请者为了满足这些资金、技术、设备条件,就不可避免地在其成立前从事相应的筹资、采购、租赁、招聘、用工等行为,而上述一系列设立行为必然会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在前置许可领域的公司的设立实践中,关于设立中的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认定,对设立过程中各行为所涉及的各方关系人的利益及责任承担问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目前对于这类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无论是外国还是我国都鲜少有相关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因此,本文以前置许可领域内的公司的设立行为作为切入点,重点研究该领域内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认定问题。从一方面说,研究前置许可领域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源自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法人与自然人一样要经历孕育的过程,处于公司“出生前’’阶段的“设立中的公司怨镜乃忱闪⒑徒】党沙ひ庖逯卮螅8鹤为公司最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