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转基因食品管理规定
从狭义上说,通过基因工程手段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至某种特定生物体,这样的生物体直接作为食品或以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叫作转基因食品。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 康权和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转基因食品,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
***三***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第三条 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第四条 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条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第六条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企业须达到国家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应当保留转基因食品进***出***货记录,包括进***出***货单位、地址、数量,相关记录至少保留二年备查。 第二章 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
第七条 卫生部建立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制度。 卫生部制定和颁布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规程及有关标准。
第八条 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价、实质等同、个案处理等原则。
第九条 卫生部设立转基因食品专家委员会,负责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的评价工作。委员会由食品安全、营养和基因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 卫生部根据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工作的需要,认定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验证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或者进口转基因食品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
***三***企业标准;
***四***食用安全性的保证措施;
***五***设计包装及标识样稿;
***六***与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
***七***申请单位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报告和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的验证报告;
***八***其他有助于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
***一***转基因食品的***物种***名称;
***二***转基因食品的理化特性、用途与需要强调的功能;
***三***转基因食品可能的食品加工方式与终产品种类以及主要食物成分***包括营养和有害成分***;
***四***基因修饰的目的与预期技术效果,以及对食品产品特性的预期影响;
***五***基因供体的名称、特性、食用史;载体物质的来源、特性、功能、食用史;基因插入的位点及特性;
***六***引入基因所表达产物的名称、特性、功能及含量;
***七***表达产物的已知或可疑致敏性和毒性,以及含有此种表达产物食用安全性的依据; ***八***可能产生的非期望效应***包括代谢产物的评价***
第十三条 申请进口转基因食品的除必须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出口国***地区***政府批准在本国 ***地区***生产、经营、使用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卫生部自受理转基因食品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批准的转基因食品, 由卫生部列入可用于食品 生产、经营的转基因食品品种目录。
第十六条 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