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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用水标准 化妆品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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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用水标准 化妆品检验标准.doc

上传人:dyx110 2021/5/15 文件大小: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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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用水标准 化妆品检验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化妆品生产用水标准 化妆品检验标准
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QA程序
一、检验程序
1 检查重量
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 2 检查外观
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 3 化妆品标签
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 4 抽样
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 5 留样
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本点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天平。 高压灭菌器。 振荡器。 三角瓶。 玻璃珠。 玻璃棒。 刻度吸管。 研钵。 均质器。 恒温水浴箱。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生理盐水 成分:***化钠 蒸馏水加至
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5 lb)20min高压灭菌。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胨 大豆蛋白胨 ***化钠 磷酸氢二钾 葡萄糖 卵磷脂 吐温80 蒸馏水
17g 3g 5g 1g 7g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分装,(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灭菌液体石蜡。 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液体样品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三、菌落总数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