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旅游法 旅游法课程标准
《旅游法教程》课程教学标准
第一、课程性质、课程目标与教学要求
《旅游法教程》是旅游管理与规划专业全日制本科的必修课程。由于旅游活动和业务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众多部门和行业,旅游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责任,都由国内法和国际法加以规定和调整,因此本课程与旅游专业其他课程关系密切,对旅游专业学生的法制观念的增强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对其今后尽快适应从业要求,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竞争,促旅游业健康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旅游法教程》课程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系统讲授和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着重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原理、旅游经营管理法律制度和旅行游览法律制度的规定,注重旅游法理论的实际运用与方法启迪,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探讨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为旅游管理、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理论指导。
第二、教材与学习参考书的建议
本课程采用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郑金添主编的《旅游法教程》。本教材根据全国高等院校旅游专业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编委会审定的编写体例和要求编写的,汇集了新近出台的旅游法律法规,全面阐述现行旅游法规的最新精神和研究成果。各章附有案例评析,突出理论的实际运用和方法启迪。并且在调整旅游关系的法律法规分类方面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与全国同类教材比较具有明显特色,故以此作为本课程的主教材。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学习课程内容,建议进一步阅读以下参考书:
(1)王健编著《旅游法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2)向三久编《旅游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版
(3)赵林余 赵勤主编《旅游法规与政策》上海三联书社 2002年版
(4)国家旅游局人教司编《政策与法规》旅游出版社 2002年版
(5)焦承华主编《旅游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6)王金魁编著《旅游法规教程》旅游教育出版社 1996年版
第三、课程教学内容纲要
第一章 旅游法与旅游法律关系
通过本章学习,探讨旅游法的基本原理,了解旅游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渊源,理解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及其构成要素,掌握旅游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和保护的基本要求,为在以后各章分析各类具体的旅游法律问题奠定基础。
一、旅游的发展与旅游法的产生
1.旅游的发展:古代、近代、现代不同目的的旅游。
2.旅游的产生:近代旅游参加者和活动范围、内容、行业不断扩大,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西方国家采用已有的相关法律来调整旅游关系。现代旅游活动发生质的飞跃,社会关系更加错
综复杂,矛盾、冲突日趋尖锐,上世纪中期提出“旅游法”概念,先后制定专门的旅游法律法规,解决业已存在的问题。
二、旅游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及调整对象
1.旅游法的概念:分为广义的旅游法和狭义的旅游法。
2.旅游法特征:三个独有的特征。
3.旅游法渊源:旅游法律法规的各种表现形式。
三、旅游法律关系的的概念、特点、构成、确立与保护
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的联系、区别。
2.旅游法律关系的特点:比较一般法律关系的共同点和旅游法律关系的自身特点(范围广泛性、内容特殊性,关系复杂性)。
3.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4.旅游法律关系的确定: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行为必须合法有效。
5.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机构、保护措施。
四、案例分析
美国公民珍尼来华旅游,在参观时被滑梯压伤骨折,经医生复位,坐轮椅完成了全部参观活动。回国三个月后,珍尼向美国某州高级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分析这一旅游法律关系复杂性。
第二章 旅游立法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旅游立法的基本概念、权限和程序以及旅游立法的基础,了解我国旅游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掌握国际旅游法的产生、调整对象和国际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了解外国旅游立法概况和旅游发达国家制定旅游基本法的内容。
一、中国旅游立法
1.旅游立法的概念,权限与程序:广、狭义的旅游立法、权限的划分、法定步骤。
2.中国旅游立法的基础:经济基础、政策基础、法律基础
3.旅游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二、外国旅游立法
(一)国际旅游立法
1.国际旅游法的产生、概念及调整对象
2.旅游权与国际旅游纠纷:旅游权包括自由旅行和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国际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行政解决、仲裁解决、司法解决、外交解决。
(二)各国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