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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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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骆贵平【内容提要】实践不是真理的标准; 真理的标准就是“真”、“善”、“美”、“利”、“安”这五个具有客观性的普适规定;检验一个“理”是否是真理的方法、途径有二, 一是实践,一是推理论证。【关键词】实践真理标准这是个老话题了, 如今翻出来重说, 只是想把自己的疑惑和思考坦白在学界面前, 做一点学理方面的探讨, 并不想涉及政治或其他, 要是有所犯讳, 真需要大人海涵了。其实, 仔细思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 本身就是不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需要检验的“真理”就还不是“真”理,检验后已被确定为“真理”的“真”理就不再需要检验, 它就成了人们一切行为的指导和依据, 人们只要遵循就可以了, 或者说, 将来要做的, 不再是什么检验,而是发现、补充、完善。二、实践只是认识主体发现、检验并确定认识客体具有真理性的中介和方法、途径之一, 它并不具有“标准”的特征和资格。标准就是具有统一性、确定性、绝对性、客观性的标尺。以此去看,实践的主观性、多样性、不确定性就先把它自己排除在“唯一”“标准”之外了。况且,实践的结果还需要认识主体去判断其是否具有真理性呢。三、检验与标准两词搭配不当。与标准搭配的词只能是衡量,检验只是方法和途径。标准就是准则和目的,检验只具工具性,而没有目的性。四、真理的标准不会是不该再检验它的实践, 而是主体做出的认识和事物相符合且具有客观性的普适规定。那么,正确表述与这句话同义或近义的那句话该咋样说呢?别急,在说出之前,我们得先搞清几个概念和问题。首先,真理是什么。其他先贤的观点我们不再去讨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真理这个哲学范畴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统一关系, 即主体的认识同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相符合或相接近。”①(肖前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 643 页)我们可以解释一下。真理是人们通过实践发现客观事物有一个“理”,经过实践的多次检验后,认为这个“理”符合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于是确定这个“理”为“真”,是为“真理”。人们就是主体,事物就是客体, 主体的认识符合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这个认识就是真理。其次,标准是什么。标准就是具有统一性、确定性、绝对性、客观性的标尺。根据真理的定义,我们知道真理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真理的主观性是指它是人们确定的认识,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它是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一个“理”是否是真理, 衡量的标准, 按此说应该有两个, 一是人们的确定, 一是符合事物。若依人们的确定为标准, 则由于人们的确定的主观性导致这个标准没有统一性、确定性、客观性, 故它难为其标准。若依真理的本质就是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而言, 则客观性的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作为真理的标准更为确凿; 但是事物本身及其本质规律自己不会显现, 还需人们通过实践去发现, 并且千万个事物有着千万个本身及其本质规律导致这个标准还是没有统一性、确定性、绝对性,故它还是难为其标准。看来,真理的标准还得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这个统一就是主体做出的认识和事物相符合且具有客观性的普适规定, 这个普适规定就是“真”。这个“真”就是真理之为真理的标准。简单地说, 真理就是“真”的理,“真”就是一个理之为真理的标准。一个“理”是否为“真理”需要检验, 但是“真”这个价值规定就不再需要什么检验。最后,实践的确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