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嵊州市质检所微生物实验室改造
嵊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受嵊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采购物品:嵊州市质检所微生物实验室改造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
4.在近两年内有完成三项或三项以上质检机构类似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证明)。
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资格第三条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六、报名时须交纳资料费2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户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帐号:12110274**********)。谢绝电汇。(开标时须提供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1月2日下午5时止(双休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招投标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
九、开标会及开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整。
十、开标会地点: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晓宇、屠凡、吴小华
联系电话、传真:0575-83360392 0575-83365929
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2007年10月22日
嵊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文件
一、招标单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采购项目:嵊州市质检所微生物实验室改造
四、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嵊州市质检所微生物实验室改造方案)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办法:实行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确定在最高限价内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价格按人民币结算。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肆拾万元。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则该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投标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
4.在近两年内有完成三项或三项以上质检机构类似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证明);
★八、售后服务:
;
,仪器设备按厂方规定保修,包修期内非人为故障,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终身维护;
、调试及现场技术培训。如有疑问,能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工程师现场演示维修过程,并提供维修所需部件;
。免费提供仪器操作软件的升级。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整个改造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价的90%,余款在自验收合格满3个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付清。
★十、违约责任:
:中标后2个工作日签订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应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25天内完成实验室改造工程。每逾期1天,供货方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200元。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谈判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的要求供货。采购单位将派专业人员检查监督,发现违约情况,有权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合同。
:中标单位未按规定响应售后服务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赔偿。
4.验收:项目完工后,由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以有关国家标准为基础,并结合本次谈判文件和正式合同,属计量器具的,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如不符合要求,一律退货,拒付货款。
。如发现中标单位转包转让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
,每逾期一天,须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200元。
★十一.报名须知:
、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007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