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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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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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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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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
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
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
草专卖
国家烟草专卖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
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O壹O年三月二日)
同志们:
2009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专刊)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0 年 1 月 21 日,国家工信部第 12 号令公布了修订的《烟
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这俩个新修订的法律文件,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
局对于宣传贯彻和实施俩个修订的法律文件高度重视,姜成康局长亲自作了重要批示。国
家局决定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行业深入宣传贯彻的具体工作。我受国家局党
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 X 公司总经理姜成康同志委托,就行业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讲
俩点意见。
壹、认真学****深刻理解,切实统壹思想认识
全面领会和深入掌握修订精神和主要内容,是做好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的重要基础。全行
业必须准确理解和掌握这次修改的基本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壹)准确把握修订完善的主要精神
1、修订的主要动因
消除法律间规定相互冲突,是烟草专卖法修订的直接原因。近年来,为了不断适应经济社
会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我国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快速推进。但新法和旧法部分规定相
互冲突现象也同时在许多法律中出现。为了有效解决这壹问题,2009 年,全国人大常务委
员会对 59 件国家法律中涉及“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
定”、“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关于征用的规定”、“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
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法律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
文不对应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的相关规定,统壹进行了集中修改。在新修订的上述内容中,
涉及到烟草专卖法的部分规定。因此,烟草专卖法也在这次统壹集中修订范围之内。2009
年 8 月 27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同日,胡***主席签署第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2009 年 11 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9 年专刊)按
照修改决定重新公布了 59 件法律的修正本。
不适应发展需要,是 3 号令修订的主要因素。3 号令自 1998 年发布施行以来,在规范烟草
专卖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方面,发挥了十分的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
制建设不断推进,特别是烟草行业法制建设日益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运营水平的
大幅提升,严格规范制度建设的日益完善,原规章中的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
需要。因此,国家局于 2008 年初决定启动修订工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规章
制定程序条例》要求,先后经过纳入立法计划、深入调研、起草草案、征询意见、专家论
证、国家局审定、工信部审议公布施行等步骤,历时俩年时间,2009 年末国家工信部审议
通过,2010 年 1 月 21 日以国家工信部第 12 号部长令发布施行。在修订过程中,国家局组
织起草草案,反复调研论证,工信部和全国人***工委有关领导和专家,在修订中认真审
查把关。确保了修改质量,体现了“合法、合理、实用、高效”的修订要求,达到了预期
目的。
2、修改的主导精神
确保国家法制统壹,是理解烟草专卖法修订主导精神的关键。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烟
草专卖法五个条款的修改,按照“法制统壹”原则集中调整了使用的罪名、援引的法律名
称和相关表述。具体包括三种情况:第壹,原规定中使用的“投机倒把罪”罪名已经在新
修订的《刑法》中取消,归类到“非法运营罪”等罪名下,现调整为“构成犯罪的”表述(体
当下第三十八条);第二,原规定中援引的法律名称发生了变化。其中“走私罪的补充规
定”已被新修订的《刑法》吸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废止”且上升为《治安管
理处罚法》,“惩治******罪的补充规定”,已经被新修订的《刑法》吸收(体当下修
订后第四十条、四十壹条、四十二条),当下分别作了表述调整;第三,原规定中援引法
律有关规定的条目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