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副档)
矫正人员 姓 名 阳 * *
档 案 编 号 2010—01
立 档 日 期 2010年1月10日
矫 正 类 别 缓 刑
矫正起止 时 间 -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判决书(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阳** :
你因 聚众斗殴 罪经 **** 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 月 9 日判处 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 (同时宣告禁止 进入网吧 )。社区矫正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8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张**、
李**、赵**、孙**、阳**、肖**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
2010年 1 月 10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阳**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 阳** 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 ***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 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张**、赵**、李**
阳**、孙**、肖**
2010年1月10日 2010年1月10日
注:此表由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各一份。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姓 名
阳**
性别
男
出生
年月
1990年8月
文化
程度
初中
居住地
衡阳市祁东县**镇
罪名
聚众斗殴
原判
刑期
2年
6个月
矫 正
类 别
缓刑
矫正
期限
3年
社区矫正起止日
2010年1月9日起
至2013年1月8日
矫正小组
成员及异动情况
张某(司法所人员)
李某(社工)
赵某(村主任)
孙某(志愿者)
阳某(阳某父亲)
肖某(教师)
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生活环境
及综合评价
阳某因朋友与他人发生争执,便与邓某等人在街道上打架斗殴,打伤多人,构成聚众斗殴罪,说明其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冲动,喜欢讲“哥们义气”;
到司法所报到后,阳某有较明显不服监管情绪,且个性叛逆,好逸恶劳,个体的情绪调控能力较差,情绪、情感的自我控制力不强,忍耐能力较差,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较强的戒备心理;
该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在XX村,周围居民文化水平较低,社会环境一般,闲散人员较多,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矫正
措施
1、加强对阳某的监督管理,将阳某列为严管对象,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和走访制度。针对阳某经常接触社会闲散人员,易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动员阳某家庭其他成员,对阳某进行监督、教育,防止其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从侧面了解阳某的生活情况;要求阳某每周来司法所报到一次,同时采取不定期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防止阳某脱管,并督促矫正小组成员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责任人:张某、赵某、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