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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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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
2013/3/7 17:41:0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
实施主体
南宁市城乡建委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实施对象和范围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以项目标段为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在完成《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施工现场核查内容》所列工作,并将现场情况拍照形成图片资料上传到监督系统后,与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市政工程联系电话:5517322 ,房建工程联系电话:5501633)→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有关人员查看现场,填写勘验记录→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到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建委窗口受理→市建委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窗口审批同意→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建委窗口盖章→建设单位领取盖章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书》
申请条件
(一)施工现场应封闭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类型、特点及所处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封闭围挡。
1、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工程、临时建筑建设及拆除、设备安装工程的封闭要求:
(1)在市区主要道路临街的施工现场, m的砖砌围挡墙;
(2)在其他区域的施工现场,;
(3)围挡墙应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并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和反映绿城建设或企业文化特点;
(4)市区主要道路砖砌围挡墙上部应设置彩瓦压顶;
2、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封闭要求:
(1),采用上部通透式围挡;
(2),开挖区域必须进行围挡,并做好警示标志;
(3)围挡材料应采用整洁、美观、牢固、形式统一的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石棉瓦、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竹串片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不得采用警示带代替围挡。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设置出入口大门;
3、,,,×,门柱上应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保信誉等与企业管理内容有关的宣传标语,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并书写企业名称。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告示牌
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有关公示牌及图片,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民工工资发放监控管理制度公示牌、节能公示牌、廉政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要设置建筑立面效果图。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主要运输通道,且保持畅通,主要运输通道应用C20以上标号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活动板房或砖砌房(办公室必须使用活动板房),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建造,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和职业病防治等要求,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硬化并设置混凝土冲洗平台、沉淀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