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大发〔2013〕号
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
状态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方案(试行)》已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状态评估方案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规范意识,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稳步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施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在全校范围内,每年对上一年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一、评估目的
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与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学院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
二、评估原则
1. 学院自愿参评与学校统筹管理相结合
学院根据自身建设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评估,但三年内至少参评一次。参评前,由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筹安排每年的评估工作。
2. 过程性评估与结果性评估相结合
既对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其执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又对其教学质量、管理水平、改革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常态性与随机性相结合
评估工作考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常态,专家组通过多种方式随机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考察。
4. 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考评时,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对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在定量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定性评价。
三、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程序分为集中汇报、考察评估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1. 集中汇报
参评学院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向专家组简要汇报上一年度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情况,并接受专家组质询。
2. 考察评估
专家组通过登陆相关网站和教学状态系统查阅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随堂听课,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测试,问卷调查,抽调毕业论文、试卷、实验与实习报告,调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估,必要时到学院进行现场考察,全面了解与掌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提出评估结论及整改意见。评估结果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相关单位当年评估的评优资格。公示后,评估结果报学校审定。
评估时间定于每年的4月份。
3. 评估总结
公布年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结果,并对评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评估结论与奖惩办法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种。具体评估标准见细则。
评估设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评单位总数的10%,奖励60,000元/单位,二等奖占15%,奖励40,000元/单位,三等奖占25%,奖励20,000元/单位,根据参评学院整体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单项奖分为教学管理奖、年度进步奖和工作特色奖三类,各设1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单位。获奖单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综合奖一等奖的单位授予年度优秀教学单位称号。其他未获奖
但达合格等次(含)以上的单位以项目资助方式拨付5,000元/单位的建设费。
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单位在评估当年年终考核中不能评优,且须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整改,并于下一年度评估中向专家组作专题汇报。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其他教学单位的评估参照本方案实行。具体事宜由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一、总体框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分)
办学理念与学院规划(2分)
教学中心地位(3分)
教学经费(1分)
(23分)
师资队伍建设()
教学研究(3分)
专业建设(8分)
课程建设()
(31分)
()
(4分)
、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2分)
(9分)
(5分)
(设计)管理()
(17分)
(6分)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