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
第 7 号)的要求,现公布本公司 2010 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深圳市成立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马蔚华先生。本公司由美国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
司(以下简称“信诺北美”)与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鼎尊”)(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4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深圳市合资成立。公司原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其中,信诺北美与深圳鼎尊各出资人民
币 100,000,000 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50%。
于 2004 年度、2005 年度、2007 年度及 2009 年度,为将本公司
的经营范围拓展至深圳地区以外并满足建立分公司的需要,经我公司
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四次增加注册资本,每次
各增资人民币 40,000,000 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信诺北美与深圳鼎尊按照公司成立日各自在注册
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增加各自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于201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140,000,000元转增资本。于2010年11月26日,该转增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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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得到中国保监会保监国际[2010]1442号的批准。因此,于 2010年12
月31日,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其中信
诺北美与深圳鼎尊各出资人民币250,000,000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50%。于 2011年2月12日,该转增资本事项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汇综复[2011]18号的同意。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我公司正在等待国家
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随后将办理工商登
记等后续事宜。
于 2005 年度至 2010 年度,经中国保监会保监国际[2005]214 号、
保监国际[2005]931 号、保监国际[2006]842 号、保监国际[2006]1349
号、保监国际[2008]124 号、保监国际[2008]1145 号及保监国际
[2010]701 号批准,本公司先后设立了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浙
江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四川分公司、湖北分公司和山东分公司。
于 2005 年度,经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批准,本公司设立非独
立核算的广州营销服务部。于 2010 年度,经中国保监会保监国际
[2010]1475 号批准,本公司广州营销服务部升格为广东分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广东分公司的相关工商登记完成。
本公司被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
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
保险业务。于 2010 年度,本公司经营的主要险种有:短期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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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健康险、短期意外伤害险、长期意外伤害险、投资连结长期寿险、
两全寿险、分红寿险以及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本公司的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为400-888-8288;全球员工团体医
疗保险产品咨询电话为021-60863101;全球员工团体医疗保险会员服
务电话:4008200955或021-60863108。
二、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定报表审计,其已对本
公司 2010 年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201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7,708,859 194,698,624
应收利息 33,066,451 11,383,682
应收保费 66,503,795 23,085,634
应收分保账款 12,982,636 271,039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96,549 -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7,303,945 -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150,541,193 14,66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26,792 13,246
保户质押贷款 12,484,241 -
存出保证金 404,539 16,845
定期存款 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