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委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充分发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职能,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规则。
2、公司安委会是在北京京铁辆工贸公司领导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措施,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管理机构。
3、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路局、京铁辆工贸公司和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三、安委会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政策、法规和铁道部、京铁投资管理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2、指导防火委员会等专项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落实工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部门及时整改消号。
4、组织公司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5、定期召开安委会、季度安全分析会,查摆和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追踪落实效果。
6、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考核,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7、监督企业安全投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组织、监督企业制定各种预案并进行演练。
9、研究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制定计划并检查实施效果。
10、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11、接受路局有关部门、办事处和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公司综合性的安全工作文件、通知,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其它文字材料。
2、筹备公司安委会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并对决定的事项予以督办
3、牵头进行或参与开展综合
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及考核评价,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教育。
4、保管安委会的有关基础资料台帐,统一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库”,督促问题的整改。
、协调、指导多集经企业的安全工作。
6、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制度
1、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各部门汇报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及本季度安委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研究下月安全重点工作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