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doc

格式:doc   大小:27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luciferios08 2021/6/7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高建局)依据辽宁省交通厅制定的《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二条 设计变更是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做的修改和工程量,造价的变动等.
第三条 设计变更应做合理分项,同一项设计变更,一般只能变更一次,,一项设计变更应在设计变更方案批后实施,在设计变更实际工程量确定后对变更造价进行审定.
第四条 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审批,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类别分级进行管理,坚持层层审签,,.
第二章 设计变更类别,项目的划分和审查,审批权限
第五条 设计变更类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类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2. 二类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二类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主体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同类通性设计变更,累计变更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
(12)新建,改建工程的一项设计变更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
(13)维修工程一项设计变更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
3. 三类设计变更
(1)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及路基土石分类发生较大改变的;
(2)中小桥座数的增减及主要结构型式发生改变的;
(3)路面配合比及材料和施工方式发生较大改变的;
(4)隧道长度,支护,衬砌型式发生改变及施工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
(5)服务区,管理处,收费站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结构型式发生改变的;
(6)一项设计变更预估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下,25万元以上的;
(7)单项设计变更虽在25万元以内,但却会形成先例,对同类设计变更产生较大影响的.

除本办法第五条第1,2,3款以外的设计变更.
,指如不及时确定设计变更方案将会危及人身安全,:
(1)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桩基长度需改变时;
(2)桥涵浅基础地基承载力不足,需进一步处理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