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租屋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镇出租屋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镇出租房等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提高房东、“楼长”
在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该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
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因地制宜的方针,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扎实推
进我镇出租屋管理等级评定考核工作。
二、评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定对象
辖区内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
四、评定内容和标准
出租屋等级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三个级别,一个级别用一个星表示,星的
数量越多,表示的等级越高。设置基础考评分 100 分。当次被评为“三星”出租屋考核得
分必须达到 90 分(含 90 分)以上;考核得分达到 80 分以上不满 90 分的出租屋评为“二
星”出租屋;60 分以上不满 80 分的出租屋评为“一星”出租屋;60 分以下的评为整治户,
原则上不得出租。等级的评定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遇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当
次评定资格,直接确定为整治户。评分内容和标准详见《***镇出租屋等级评定打分表》。
五、评定方法
(一)评定主体。
***镇出租屋等级评定工作,在***镇出租屋等级评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出租屋评定工
作小组负责实施,小组成员由网格责任民警、出租屋服务站代表、村(社区)责任人、
(村)社区户管员、出租屋“楼长”等人员组成。
(二)评定流程
(1)自评。每年 5 月初及 11 月初,由出租屋“楼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当
月 10 号前完成,自评结果及时交村(社区)警务室。
(2)小组评定。由出租屋评定工作小组分别于每年的 5 月中及 11 月中组织开展,当月 22
日前完成评定工作,评选结果报***镇综治办备案。具体流程为:先进行前期材料评定,
然后组织人员到出租屋实地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应当场告知房东或“楼长”,并在村(社
区)公告栏公示三天,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将情况反馈至村(社区)警务室,村
(社区)警务室要组织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经查实的,要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
果,并在村(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房东、楼长大会予以授牌。
六、结果应用
1、被评为“三星”出租屋的,为示范户,由社区授予三星牌匾。社区应当加强宣传和引
导,提高入住率。同时原则上工作小组每个月上门巡查不少于一次。承租人办理工商营业
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享受优先待遇和上门办理居住证等服务。对于连续
两次被评为三星出租屋的,该出租屋“楼长”可参选***镇出租屋“十佳楼长”评选,并
由村(社区)年终总结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被评为“二星”出租屋的,为规范户,授予二星牌匾。原则上工作小组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