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单元 民主与法治
人教版
第四课 建设法治中国
第1课时 夯实法治基石
◆知识拓展
1.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16字方针。
(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新16字方针,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标准。
(2)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是巩固法治的根基;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严格执法,需要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中正义;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全民守法,要倡导社会新风。四者缺一不可。
(3)比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新16字方针有了三大发展。一是立法从解决“有无”问题,转变为解决“科学”问题。30多年前,中国面临的是“无法可依”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其主要问题已是“立法是否科学”。二是将“司法”列入“法治元素”,将“公正”明确为司法的价值目标。三是提出和强调了“全民守法”的要求,没有全民守法的基础,法治是空中楼阁。
(4)新16字方针的提出,是我们党对30多年来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体现,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从基础打造到系统建构的演进,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展开的战略推进,是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重要步骤。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关系。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务,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