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陪审团制度所谓陪审团制度, 是指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是否起诉嫌犯、并对案件作出判决的制度。陪审团有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之分, 大陪审团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小陪审团则是一案一组。小陪审团一般由 6-12 人组成。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 18 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挑选陪审员, 先由法庭用抽签的办法, 抽出若干名有本州身份证的居民, 作为候选人。之后他们每人都必须填写一份有关本人情况的调查问卷。得到法庭通知后,再到法庭接受询问和下轮挑选。通俗地说陪审团就是抽签随机选出的符合资格的公民, 他们被集中到一起, 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和外界联系。他们负责投票决定对某一被告来说:一、是否起诉;二、是否有罪。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 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 都有可能使用陪审团。而在英国及英联邦国家, 民事案件基本不再使用陪审团。众所周知, 陪审团的基本作用是认定案件事实。在有陪审团的诉讼中, 法官不认定事实, 法官的基本作用是控制诉讼程序,根据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对于需要陪审团审理的案件, 第一步就是挑选陪审员, 组成陪审团。陪审员的产生往往十分复杂,陪审员的挑选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陪审员的挑选是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法官的助手从当地的选民登记手册中随机抽出候选人名单。法官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最初陪审员候选人数,有时候选人数可多达二三百人。陪审员的挑选是公开进行的。挑选时, 法官和双方的律师都应在法庭现场。法官在开始筛选候选人时, 要向候选人简单介绍案情。经法官同意, 其他人可以在法庭内旁听。陪审的候选人通过抽签确定在法庭中的座位编号。陪审的候选人的编号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挑选陪审员时是按照编号顺序进行的。确定编号,候选人按照编号坐定后,就要按照法官助手的指示, 在法官助手的帮助下填写调查表。具体案件不同, 调查表所要调查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在关于环境诉讼的案件中, 调查表上就可能有“你对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如何看”、“你是否受到环境污染的侵害”等; 在关于烟草诉讼的案件中, 调查表上也许会有“你吸烟吗”、“你的好友中有无患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等; 在有关艾滋病的诉讼中, 调查表上可能就有“你对同性恋如何看”这样的问题。调查表还会涉及候选人与本案律师的关系问题, 例如是否认识其中哪位律师, 是否委托其中哪位律师等等。候选人与证人的关系也是所要调查的重要问题。调查表将列出以后诉讼中将出庭的证人名单。法官和双方律师将根据这些调查内容对候选人进行筛选。法官也可以直接询问候选人, 例如询问候选人是否有什么因素会影响他(她) 作出公正的裁决等等。法官会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从陪审员候选人中剔除。例如: 非美国公民、有犯罪前科、没有选举权等等。列入候选的人也可向法官提出不适合担任本案陪审员的理由, 请求不担任陪审员, 例如身患疾病等等。对这些理由都要求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经法官同意可以退出。由于担任陪审员是公民一项应尽的义务, 所以法官不同意时, 候选人不得擅自退出。根据调查, 多数美国人是不愿意担任陪审员的, 耽误时间、影响工作、生活是主要原因。尽管作为陪审员也有补贴, 但数额很少,一般在 8至 15 美元左右。法官将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剔除后, 接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