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管理规定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区用电管理规定
为改善办公条件,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对空调、电脑、照明灯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
各部门用电实行“专人负责制”,部门经理作为各办公室用电责任人,负责主要用电
。
管理原则
办公区用电的管理原则为:合理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办公区用电装表计量;分配用电指标保证全公司职工工作的基本需要和用电费用的节约。
办公区用电的计算:5-10月,空调按每天运行6小时计算,电脑、复印机按每天运行8小时计算,传真机按24小时计算,电灯按每天阳面4小时、阴面每天6小时计算;11-4月,空调禁止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同上,电灯按每天阳面6小时计算,阴面每天按8小时计算。
管理职责
综合部负责制定办公区用电额度、制定相关的制度,并对各职能部门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部负责缴纳办公区电费。
安全运营部负责全公司内的电器安装、检修、抄表工作。
规定内容与要求
办公楼用电量由各部门领导严格掌握、大型用电设备应严格分配开关时间,做到合理安排。
办公楼所核定电量内不包括各部门自行添置的生活用电设施(如:电水壶、饮水机、音响等)。
办公楼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用电量超标的部分,月底由后勤部与设备动力组共同核实,由后勤部出超出电量数据单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根据超出电量数据单从该办公室使用人工资中扣除超额电费。
4、各办公室电量由各办公室使用人确认,部门经理签字。
5、凡有出差任务的同志,公司月底根据人事出差证明按天数扣除相应电费(用电量超出时)。
6、宿舍区每间宿舍由后勤部核定电量指标,此电量只供基本照明,如有超标现象,由宿舍人员平均分担额外电量电费。
7、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自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
8、住宿人员个人添置电器应征得同住人同意,如未征得他人同意,造成房间用电超标,所超用电费用由电器所有人支付。
9、宿舍内如造成他人不能用电的,由宿舍管理员出罚单,后勤部确认后交财务部并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购买用电。
10、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处罚:
1、如有私接电源者,按设备功率3个月的用量交纳电费,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并处以50元罚款。
3、拒绝交纳额外电量费用者,按额外电量的3-6倍进行处罚,并处以50元罚款。
第三章 外来用电管理
第十条 外来用电系历史原因造成,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各单位不允许新增外来用电项目,现有外来用电应在合同(协议)到期后停供,不再续签合同(协议)。
第十一条 安全运营部负责对外来用电监督管理,行使外来用电审核、统计报表、安全监督职能。
第十二条 各单位负责外来用电的日常管理,承担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电费收缴等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外来用电情况每月初以统计报表形式报安全运营部,安全生产部定期组织外来用电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外来用电电费由双方确定,但不应低于电力公司收费价格及相应税金(17%)之和。各单位收缴后由财务保管,年底上交公司财务部,冲减成本。
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