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连会有律师,男, 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大学法学教师, 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 ,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 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 用心做事。电话: 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 QQ : 138480312 搜狐博客: http://i./blog/home/entry/ 新浪博客: ./blogprofile/index.=1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本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 "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 .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构成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 如果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 应当认定为是单独犯罪。 2 .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一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是在故意地进行犯罪活动,而且知道这种犯罪活动是与他人一起,或者在他人协助、配合下一起实施;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都明确共同犯罪人通过犯罪所要达到的共同目的, 他们对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有预见, 并且都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 .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由各个共同犯罪人实施的指向同一犯罪目标、侵害同一客体、为完成同一犯罪而又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各种具体行为的有机整体的行为。(二) 犯罪集团一般共同犯罪, 是指二人以上没有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犯罪集团, 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本法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 犯罪集团, 是指"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其特征如下: 1 .人数较多,必须 3 人或 3 人以上组成; 2 .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即共同犯罪成员之间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既有首要分子又有普通成员; 3 .具有实施某一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 4 .有相对的固定性,即为了在较长时间内实行多次犯罪活动,甚至以犯罪为常业而组织起来的。 5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集团通常是为了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而组织起来的, 其成员多为社会上危险的分子, 其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比较严密, 容易得手。通常作案次数也较多, 因此, 犯罪集团具有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法打击的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不同。犯罪团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本法只对犯罪集团作了规定, 没有对犯罪团伙这个概念作出规定。以是否有组织形式为标准划分共同犯罪的形式只有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两种,凡是不符合犯罪集团条件的,即应作为一般共同犯罪处理。(三)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和刑事责任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