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专利奥多比公司(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诉广东互易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情介绍】原告:奥多比公司(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 被告:广东互易科技有限公司奥多比公司(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 诉称: 原告系 Adobe Photoshop 、 Adobe Photoshop 、 Adobe Photoshop 、 Adobe Photoshop CS、 Adobe Premiere 、 Adobe PageMaker 、 Adobe Illustrator 、 Adobe Illustrator 、 Adobe Illustrator 10 等软件的著作权人, 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上述软件首先在美利坚合众国发表。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均系《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确定了“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 原告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2005 年1月4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对被告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被告经营场所的 15 台电脑上安装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上述软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确认被告安装的上述软件均属盗版。 2005 年1月 20日,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安装上述软件从事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原告作为 Adobe 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人, 享有复制权以及通过许可他人行使复制权的方式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通过许可他人复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关赔偿金额应根据被告非法复制使用的软件的正常市场价格总额确定。被告未经许可复制安装了 Adobe Photoshop 一套,单价为 4900 元, Adobe Photoshop 四套,每套单价为 5080 元, Adobe Photoshop 九套, 每套单价为 5580 元, Adobe Photoshop CS 两套, 每套单价为 480 0 元, Adobe Premiere 一套, 单价为 6000 元, Adobe PageMaker C 三套,每套单价为 6550 元, Adobe Illustrator 一套,单价为 4980 元, Adobe Illustrator 一套,单价 5600 元, Adobe Illustrator 一套,单价为 8000 元,以上合计 129 , 270 元, 被告应按此金额予以赔偿。另外, 被告还应赔偿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国外公证认证费、翻译费等合理费用, 合计 100 , 000 元( 其中律师费为 41, 元, 翻译费 1680 元)。被告因侵权被行政机关处罚后仍继续侵权, 主观故意明显, 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应赔礼道歉。综上, 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删除非法复制、安装的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判令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