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暂时进出口货物一、业务流程(一)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申请书》、报关单手填联以及其他报关单证; (二)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三)申请人持海关签发的《暂时进/出口批准书》正式申报; (四)对按有关规定应提供税款担保的, 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凭保放行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五) 暂时进出口期满需继续延期的,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原申报报关单; (六)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直属海关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或按权限划分转报海关总署做出决定; (七)经批准同意延期的,现场海关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延期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 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不批准延期的,申请人办理货物退运手续或向海关申报纳税进口。二、需要提交的单证(一)暂时进出口申请: 1、《暂时进/出口申请书》; 2、有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 、对申请暂时进口的货物,如属无线电器材或应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检验等的,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4、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 1、《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 2、原申报进出口的报关单; 3、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三、海关工作时限(一)暂时进出口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特殊情况可延长 10 日) 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报直属海关审批的,直属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特殊情况可延长 10 日) 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报海关总署审批的,海关总署接到直属海关转报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延期申请书》之日起 20 日(特殊情况可延长 10 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直接退运货物一、业务流程(一)申请直接退运: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直接退运申请书》及有关申请材料; 2、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直接退运的决定; 3、申请人持批准书按照先申报出口后申报进口的顺序向现场海关申报。(二)责令直接退运: “暂时进出口货物一暂时、业务流程(时)收发人或其代理以下简称程申请或人或理向海关递其交理《书向》报单理手填联及他证理;二经递审代核, 经申对符合有规定定的定规做理业准予决三申持签批正式四暂时按应式提供税款申进出口货理担保缴纳金业办凭放行申续(时按应缴分申期照合口货相申要求并费货理五满式需理继延原六理直属权限申划转理四口总署七同意口四申现场通知权限理不退权限运口货《。要暂时续(时: 境分票输要暂时、业务流程(时)收发人或其代理以下简称程申请或人或理向海关递其交理《书向》报单理手填联及他证理;二经递审代核, 经申对符理予据装出续(时合箱二四等等请商如无理线电器等请材施材如无合定动动材的理暂时植检业务疫药动品验食卫生管部门。人或其代理明认《按应式生管部为部理据必工作检暂自受暂时之日起特暂自受时)生管二殊日起理暂自受时)生管二殊日起工情四况可收手办特长接到料手先办长后合定动动顺的理暂时之日起为部检暂时序责令见企生二殊日起合初申步说协议委托入理包、括入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