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资采购廉政合同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杜绝物资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 定,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 严格执行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 原则,不得为获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本方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加大监督力度,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 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嫌疑 的,及时提醒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 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 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 督促本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在物 资采购中保持廉洁自律。发现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
节严重的,提交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在物资采购中发现乙方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采 取措施,防止不廉洁行为继续发展,情节严重的,报告主管领 导或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四) 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 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 费、感谢费等。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五) 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 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 游活动。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 应了解甲方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甲 方有关制度和规定的执行。
(二) 应对本方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制定的有关 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 应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现甲方有违 反本协议的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终止不廉 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四)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 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 作人员外出旅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