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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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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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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重点加强中西医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为慢性病、老年病、大病恢复期、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成以老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多层次医疗养老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配合。
2
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含中医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护床位,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相关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3
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分别负责。
4
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资源设立养老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应及时受理。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曰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市民政局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5
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专业的医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为签订协议的养老机构提供持续、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整合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
6
、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7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纳入全市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
8
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优先纳入济源市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批准,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当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将养老机构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域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
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9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
10
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