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2014-2015年度课题招标指南
2014-2015年度是“十二五”计划落实成果的最后两年,本年度招标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四川省中医药“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针对我省中医药继承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以提高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继承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为基础,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以彰显中医药优势特色,突出中医药贡献度为目标。
研究课题要体现和代表我省中医药行业较高水平,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为培育国家级、部省级中医药项目做好基础。本次招标面向全省卫生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部分重点中药企业,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跨领域、跨产业、跨学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一、课题设置与资助额度、经费匹配
本次招标以专项课题为主,原则上不受理自选课题。
(一)中医药临床研究课题
1、难治性疾病(疑难病证)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课题(课题标志“难治疾病临床研究”)
限三级以上医院申请。要求对难治性疾病(疑难病证)运用中医药治疗手段开展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含上市药物、非上市药物、新方案、新诊疗设备、非药物疗法)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2、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研究课题(课题标志“优势病种临床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申请。要求对中医药治疗(包括非药物疗法)有明显优势的、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病种开展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的深入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3、重点专科优势病种的推广应用研究课题(课题标志“专科病种推广研究”)
限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单位申请。要求围绕确定的专科专病优势病种,对前期基础较好、特色明显、诊疗规范、疗效确切的中医药诊疗方法进行技术规范和推广应用研究。推广应用医疗机构须在4家以上。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联合申请单位可适量匹配资金。
(二)中医药基础研究课题
1、川派名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整理研究课题(课题标志“川派名医研究”)
申请单位不限。既可参考本指南提供的名单(见附件),也可另选本地区建国后已故川籍、学术地位高、影响力大、临床疗效好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对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诊疗技术进行文献整理与评价研究。课题采取指定与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资金。
2、中医药基础研究
(1)中医理论研究课题(课题标志“中医理论研究”)
申请单位不限。要求围绕提高中医水平的关键问题,开展中医临床理论体系研究、中医关键基础理论研究等。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资金。
(2)中药基础研究课题(课题标志“中药基础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中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申请。要求围绕提高中药水平的关键共性问题,开展中药基础理论研究、川产道地药材的品种和质量评价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标准化、传统炮制经验继承及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等。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相关产品研究课题
1、中医药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的开发应用研究(课题标志“中医保健食品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申请,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2、药膳(食疗)标准方案与应用研究(课题标志“药膳食疗标准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申请,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要求针对糖尿病、高血压、肾病、便秘、肥胖等开展具有特色的药膳(食疗)标准方案与应用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申请单位可适量匹配资金。
3、中医药相关产品应用开发研究(课题标志“中医相关产品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申请,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须与企业联合申报。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四)中药研究课题
创新中药研发(课题标志“创新中药研发”)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申请,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须与企业联合申报。创新中药研发须是六类以上(含六类)的中药。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视新药类别而定)。企业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五)青年中医药研究课题(课题标志“青年中医药课题”)
申请单位不限,课题研究要求开展中医药相关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经费。
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