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NAS T0581“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检测”
作业指导书
各参加实验室:
CNAS T0581 “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检测”是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能力验证计划。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贵实验室代码为 。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和相关信息如下:
一、样品
1、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向每个参加实验室发送1个液体化妆品样品,约50mL,采用玻璃瓶封装。样品编号为HLS+实验室代码。
2、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时,应首先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同时将确认信息填写在“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中尽快传真回实施机构。
3、实验室收到样品后请尽快安排测定,检测前可在常温下保存,样品一旦开封后应立即测定。
二、检测
1、本次能力验证计划要求实验室按照日常检测程序和方法检测样品中甲醇的含量。检验方法可选用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第三部分(五)。
2、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填写在《CNAS T0581化妆品中甲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中,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单位为mg/kg。如实验室采用非标准方法,需在检验方法栏进行描述。请实验室务必按要求将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填写完整。
三、结果反馈
1、请各实验室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CNAS T0581化妆品中甲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传真到实施机构。同时将该报告单及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特快专递到实施机构。无故未按期提交的实验室,其结果将不列入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统计。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有关事项
1、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是实验室日常检测工作质量保证的有效方式,为保障该方式的有效性,希望实验室不要串通和伪造数据。
2、本次能力验证中实验室代码为各参加实验室的唯一性标识,能力验证最终报告仅以代码标识各参加实验室。
3、本作业指导书可从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实验室资质)栏目。
五、联系方式
参加本计划的实验室如有疑问可与实施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
邮 编:510300
联 系 人:陈文胜 谭慧嘉
联系电话:020-84194497
传 真:020-34066709
E—mail:******@
六、附件
1、《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2、《CNAS T0581化妆品中甲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编号:ZQ -
能力验证计划名称
CNAS T0581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检测
组 织 机 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发 送 机 构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 话 / 传 真
020-84194497/020-34066709
联 系 人
陈文胜/谭慧嘉
发 送 日 期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