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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我会将予终止审查。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联科新材料。联科新材料曾在新三板挂牌,现为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请发行人:(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第14条规定披露联科新材料的相关信息;(2)简要披露联科新材料在挂牌过程中,以及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披露摘牌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3)说明联科新材料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约定,是否对分红作出限制,如存在请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并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出资,是否存在受让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规定,是否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资质许可。发行人生产所用原材料硫酸为危险化学品,已取得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所应当具备的全部资质许可,报告期是否持续拥有上述资质,是否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环保。发行人属于重污染行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形;(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环保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环保情况进行核查,包括: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及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行政处罚。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子公司东坝供热2018年3月因违反环保规定被罚款10万元。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是否制定整改措施、相关整改是否有效;(2)补充说明发行人关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
——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氧化硅产能利用率超过100%。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现有产能是否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2)报告期内发行人超产能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因超产能生产经营受到行政处罚;(3)未来是否继续超产能经营,如持续存在该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产业政策。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现有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或限制类产能。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2017年6月,%的股权,%的股权,实现并表。(1)请说明联科卡尔迪克的成立背景,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收购前一会计年度相关资产、利润指标的计算请按扣除该双方关联交易后的口径计算,收购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及是否符合准则规定;(2)发行人进行上述收购的原因,未100%持股的原因,被收购企业收购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是否存在大幅波动;(3)请补充被收购企业评估的方法,评估增值的具体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