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
钻孔和灌浆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XBL[2015]SG-GJ01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象鼻岭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乙方:四川众友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2015年2月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
钻孔和灌浆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鉴于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发包人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业主)签订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 合同(简称“主合同”),取得了 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 工程的施工承包权,甲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 为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在云南省昆明市新亚洲体育城星都国际总部基地办公区19栋订立本合同。
:象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钻孔和灌浆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施工区(贵州省威宁县与云南省会泽县交界处) 。
3.分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象鼻岭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的钻孔和灌浆工程的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接触灌浆等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
:
(l)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出现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本分包工程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460天,可能会随混凝土施工工期有所变化。
6.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壹万叁仟玖佰元伍角壹分(小写¥),详见工程量清单。
,当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履行甲方在主合同中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与之有关的所有责任与风险。
、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保修期满且工程款清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6 份,甲方执 5 份,乙方执 1 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合同附件
(附件1)
履约担保(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完工结算承诺书(附件6)
(附件7)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等。
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
、数量和内容向乙方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图纸或处理意见。